提醒在苏门答腊岛中国公民使用印尼盾结账
2015-01-16 18:05
 

  印尼廖内群岛省民丹岛有中国公民向我馆反映,他们在一家餐馆结账时使用新加坡币,被当地警察录像后带往警局调查。据悉,民丹岛有的酒店、餐馆可使用新币结账。但当地警方称,使用除印尼盾以外的货币结账是违法行为,根据印尼2011年7号关于货币的法令,在印尼进行支付行为时如使用印尼盾以外的货币,可能面临最高1年监禁和2亿印尼盾罚款。

  驻棉兰总领馆提醒即将前往或已在苏门答腊岛的中国公民只使用印尼盾结账。驻棉兰总领馆领事协助电话:082165631070,外交部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